(1)企业新建工会,依照下列程序进行:
①成立组建工会筹备组;
②向上级工会申请建立工会组织;
③发展工会会员,建立工会小组,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;
④选举会员代表和协商“工会委员会”、“经费审查委员会”、“女职工委员会”委员候选人;
⑤将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;
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准后,召开会员(或会员代表)大会,以差额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、副主席;
⑦履行向上级工会组织审批手续;
⑧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,经上级工会批准后,宣布工会组织正式成立。
(2)换届选举程序:
工会换届选举是指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《工会法》第十五条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在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届满时,组织召开新一次会员(代表)大会,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。换届选举程序是:
①向上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呈报《××公司(或厂)关于第×届会员(代表)大会换届改选安排的请示》,报请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批复。请示报告的内容有:换届改选的时间安排、换届改选筹备小组人员、会员代表的产生与比例、工会委员会组成人数、工会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的设置、工会分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的设置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办法、会议费用预算和需要说明的一些问题。
②成立工会换届改选的工作机构。由原工会负责,可设立改选工作领导小组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、组织与秘书小组、宣传与会务小组,小组长可由工会领导、以及相关事务的同志负责。
③准备好相关工作报告与大会所需文件。
④确定召开工会会员(代表)大会。
⑤做好换届改选的宣传报导工作。
⑥确定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、女职工委员会组成意见与比例。
⑦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召开预备会议,讨论决定换届改选会议的一系列内容。
⑧召开正式会议:
大会执行主席主持开幕式:宣布大会开幕,唱国歌;领导祝词;上届工会主席作工作报告;上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作经审工作报告;财务工作报告;领导讲话。
各代表团团长主持代表团会议:讨论开幕式上的三个报告;讨论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会员会草案;讨论选举办法草案;推选监票人。
大会选举:通过大会选举办法;通过有关候选人名单;通过监票人、总监票人名单;选举工会委员会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(选举后休会,等待计票)
大会执行主席主持闭幕式: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;宣布大会选举结果;通过“三个工作报告”决议;通过其他相关决议;公司(厂)领导讲话;致闭幕词;奏国际歌;宣布大会闭幕。
⑨召开换届选举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、经审会、女工委第一次会议。
⑩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。